山东铝业职业学院2020年高职(专科)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
一 、 总则
为贯彻落实教育部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意见,确保学校2020
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,根据山东省有关规
定和《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高职(专科)单独招生和
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通知》要求,坚持公平公正、合理可行、育
人为本、从实际出发的原则,结合学校办学及招生工作实际,制
定本招生章程。
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山东铝业职业学院单独招生和综
合评价招生工作。
第二条山东铝业职业学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贯
彻“公平竞争、公正选拔、公开程序,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、综
合评价、择优录取”的原则。
第三条山东铝业职业学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接
受纪检监察部门、新闻媒体、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。
二、学校概况
(一)学校全称:山东铝业职业学院代码:13859
(二)校址: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南定镇山铝花园路8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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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三)办学层次、类型:学院是全日制省属公办普通高等职
业院校,属于专科层次。2004年7月,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,
正式建院。
(四)办学基本条件
目前学院地处全国重要的工业基地——淄博市张店区,占地
750亩,教学仪器设备总值6563万元,教职工660人,其中专
任教师516人,对外建立了1300余人的兼职教师资源库。建有
智能工业机器人、智能制造加工中心、柔性生产线实训室、化工
仿真实验室、ERP实验室、网络系统集成实训室、机械装调实训
室、3D打印创客空间等60余个“教、学、做”一体化实验实训
室。与山东铝业有限公司、潍坊歌尔声学股份有限公司、青岛三
菱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等200多家协议合作单位联合开展专业对
接产业项目的科技项目合作研发。与韩国仁川大学、大真大学、
全北大学共建韩国语学堂山东铝业职业学院威海分校,成为学院
开展国际交流的里程碑事件,目前双方以1+4和3+2的人才联合
培养模式取得实质性进展。
(五)院系设置
学院设有互联网学院、汽车工程学院、机械工程学院、工商
管理学院、电商学院、大数据与云计算学院、电气工程系、建筑
工程系、冶金化工系、基础部、思政部共11个教学部门。开设
工业机器人、建筑工程、计算机应用技术、应用化工技术、电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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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动化技术、机电一体化技术、电子商务、大数据技术与应用、
新能源汽车技术等37个专业。
(六)历史沿革
学院始建于1958年,先后经历了五○一厂业余工学院、山
东铝厂职工工业大学、山东铝业公司职工大学的历史沿革。学院
是教育部首批试办高职院校,于1998年开始招生,2004年经
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,教育部备案,正式成为全日制普通高等职
业院校。2008年,学院被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确认为国
家首批“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”、教育部首批现代学徒制试
点院校,同时被批准为山东省首批自学本科试点高职院校。2012
年12月,学院被中华全国总工会命名为全国职工教育培训示范
点。2019年4月学院主办单位——山东铝业有限公司成为教育
部首批24家“产教融合型企业”之一,同时学院被评为“山东
省校企一体化合作办学示范院校”、公司被评为“山东省校企一
体化合作办学示范企业”,“校企相融、产学互动”办学特色得
到上级教育主管部门高度认可。
(七)办学特色
学院努力探索行业企业兴办职业教育的规律,发挥校企一体
化的办学优势,形成了“5333”的办学特色,“5”指五个相融,
即一是教育家与企业家相融,二是师资队伍与企业技术技能、管
理人才队伍相融,三是实习实训场地与企业生产线相融,四是高
校文化与企业文化相融,五是理论与实践相融。第一个“3”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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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个三分之一教学模式,包括三分之一的时间组织课堂理论教
学,三分之一的时间开展工学交替育人模式,三分之一的时间进
企业开展实践教学。第二个“3”指三个阶段,即在第一学年用
三周时间安排学生到企业中根据自己所学专业了解其对应的岗
位、工作环境、工作流程、操作设备及技术要求等进行认知实习,
在第二学年用三个月的时间,安排学生到企业中拜师学习、跟岗
学习,在第三个学年用不低于六个月的时间安排学生到优秀企业
中进行顶岗实习。第三个“3”指“三个维度”,即技术技能、
职业精神、人文素养。
(八)办学成就
建校60多年,学院不断稳定普通高职教育办学规模,积极
开展各类职业培训,形成了培训、继续教育、成人学历教育、在
校生自考本科教育同步进行的多元化培训办学体系,是中国铝业
集团有限公司员工培养培训基地,年均培训3000余人次,为中
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全国有色金属行业企业、省内企事业单位
培养了大批专科人才,培训员工50000余人次,为中国有色金属
行业和山东省经济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。
近年来,学院省部级以上科研立项70余项,省部级以上科
研成果500余项,公开发表论文600余篇,主编、参编、出版教
材及著作百余部,教育部“十一五”规划立项教材1部,获得国
家专利22项,建成省级特色专业3个,省级精品课程15门,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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级重点专业5个,院级精品课程40余门,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
5门,国家级骨干专业2门。
学院先后荣获全国企业管理培训工作先进集体、全国职工教
育先进单位、山东省职工教育先进单位、山东省企业教育培训先
进单位、全省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先进单位、中国有色金属行业职
工教育先进单位、有色金属行业职业技能优秀鉴定站、现代学徒
制试点院校、校企一体化合作办学示范院校等荣誉称号。
三、组织机构
(一)领导小组
我院为确保2020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顺利完
成,经学院研究决定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,全
面负责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考试录取工作,研究制定有关招
生工作的规定、实施细则,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有关问题。
(二)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办公室
领导小组下设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办公室,全面负
责2020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考试工作的组织与协调,单
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务科研处办
公室,成立履行其相应职能的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专项工作
组:报名组、命题组、网络信息组、财务组、纪检监察保密组、
招生录取组、学生工作组。
(三)招生工作监督运行机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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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考试在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
领导下进行,学院纪检监察小组全程参与监督,自觉接受上级领
导部门和社会的监督。建立招生录取工作备案备查制度,加强对
报名、考试、录取等关键环节工作的全程监督,及时受理涉及违
反招生政策、规定与纪律问题的投诉和举报,予以查处,重大问
题向上级党委、纪委、检察部门报告;负责督察各职能部门工作
落实情况,并予以通报。
进一步加大招生信息公开力度,履行“十公开”要求,按照
“
严格程序,加强管理,接受监督”的原则,做到报名条件公开,
选拔程序公开,录取结果公开,监督机制公开。
四、招生计划
山东铝业职业学院2020年单独招生计划为1325人,综合评
价招生计划为1000人。根据发展规划、办学条件、专业发展、
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分配招生计划。分专业招生计划和指导性计
划,实际录取按各类别、专业实际报名考试测试成绩合格人数进
行调整,招生总计划未完成的部分,将其转入统招计划。各专业
分类招生人数如下表:
2020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分专业招生计划
注:最终招生计划以省教育厅公布的为准。
五、招生类型和招生条件
(一)招生类型
单独招生:山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和往届高中阶段学校
毕业生(含退役军人、下岗失业人员、农民工、农民、在岗职工
等)
综合评价招生:山东省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
(二)招生条件
1.对考生的应试外语语种没有具体限制。
2.思想政治品德和体检要求,均按照《2020年普通高等学
校招生工作规定》、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》执
行。
3.各专业招收男女生的比例没有限制。
4.考生须通过山东省2020年普通高校考试招生(含春季高
考和夏季高考)报名后,方可参加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。未
参加高考报名的考生,可根据《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山东
省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补报名工作的通知》参加高考补报
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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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.参加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须于2020年5月21
日—24日,在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招生平台(网址:
http://wsbm.sdzk.cn/gzdz/)选报高校和专业。
六、考试方法及录取规则
(一)单独招生考试
1.测试时间及地点:
测试时间:2020年6月2日9:00-11:00
测试地点:要求有电脑(带摄像头)和智能手机,房间网络
通畅。
2.测试方式:采用网络考试系统进行。
3.学校测试内容:
(1)综合能力:包括文化素质、通识知识、语言理解和表达
能力、综合分析能力等内容。
(2)专业技能:主要考察学生专业的基础知识、专业技能熟
悉及掌握程度、学习志向与兴趣、个人爱好特长、未来就业打算
及学生对所选专业相关素质的展示等。
(二)综合评价招生考试
1.测试时间及地点:
素质测试:2020年6月2日9:00-11:00。
测试地点:要求有电脑(带摄像头)和智能手机,房间网络
通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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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测试方式:采用网络考试系统进行。
3.学校考核包括综合素质评价和素质测试。
(1)高中综合素质评价:
学校依据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表呈现的内容,组织有
关职能部门、纪检部门和专业教师组成的专家组,对考生的高中
阶段学生综合素质档案材料进行研究分析,对考生综合素质情况
做出客观评价,并根据评分标准赋予一定分值。
(2)素质测试
素质测试主要考核综合能力、职业潜质等。综合能力主要考
察考生的道德品质、交流与合作能力、解决问题能力和创新能力
等;职业潜质主要考察考生对专业的了解程度、兴趣爱好、职业
价值观、职业性格与报考专业(职业)的匹配程度,考生学习及
将来从事对应职业所应具备的潜能等。
(3)学校考核成绩评定
学校考核成绩=高中综合素质评价占5%+素质测试占95%。
4.考生综合成绩评定
考生综合成绩=学业水平成绩(占60%)+学校测试成绩(占
40%)。
其中学业水平成绩=(政治+语文+数学+物理+化学+外语+历史
+地理+生物+信息技术)/10。
(三)录取规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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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录取原则:根据教育部和山东省招生考试委员会要求,实
行由学校负责,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监督的体制,按公平、公
正的原则,择优录取。
2.先确定统一最低录取资格线,再分专业按考生志愿从高分
到低分顺序录取。
3.第一志愿未录取满额的专业,从第二专业志愿考生中从高
分到低分递补录取;若第二志愿仍未录取满额,调整专业招生计
划录取。
4.确定预录名单:录取组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及考生身体状况
提出预录名单,由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
后报院长办公会确定。
5.公示预录名单:在规定时间内学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
生工作领导小组将预录考生名单在我院招生信息网公示。
6.在规定时间内将预录考生名单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
并办理录取手续,公布正式录取名单,发放录取通知书。
7.已被我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,不能再参
加山东省2020年春季、夏季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及录取。
8.技能大赛获奖免试政策
在校期间参加全国及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及
以上奖项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,或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
资格、且获得县级以上劳动模范(含同等荣誉)称号并具有中等
职业教育学历的在职在岗人员,可直接向我校提出录取申请,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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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校同意并公示无异议后,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,办理录取
手续,直接进入我校对应专业学习。
获奖考生于单招考试前联系我院招生办公室进行报名,所报
专业类别应与获奖专业相同或相近。考生申请时,需提交技能大
赛获奖证书扫描件以及加盖所在职业学校公章的证明信扫描件,
相关原件后续开学时再次复审。
七、单独招生考试往届高中阶段学校毕业生类教学安排
往届高中阶段学校毕业生包含退役军人、下岗失业人员、农
民工、农民、在岗职工等,此类学生学制为3年,修业年限为三
年专科。
(一)时间安排
共计3个学年,6个学期完成全部教学任务,每个学期24
周(一学年合计48周),每学期分3个阶段,如下表:
教学任务阶段划分表
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192021222324
第一阶段
第二阶段
第三阶段
(二)教学形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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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线上分散教学:借助学院网络教学平台提供的课程资源,
学生按照要求进行网络学习,完成学习课时,并通过课程网络平
台提交作业,教师定期线上辅导。
2.线上集中授课:借助课程系统,利用周六日及晚上时间,
教师组织学生线上集中授课,统计学生出勤,与学生在线互动,
并通过课程网络平台提交作业。
3.教学点集中授课:开设淄博、威海2个教学点,借助当地
教学资源开展线下集中授课、集中辅导、实训教学与测评考试。
4.实践教学:结合学生特点,与企业合作,采用“师带徒”
模式开展实践教学,完成实践环节的教学任务。
八、收费退费及资助政策
(一)收费项目
1.单独招生类
报名考试费:按照山东省教育厅相关文件执行。
2.综合评价类
报名考试费:按照山东省教育厅相关文件执行。
(二)退费及奖助贷、绿色通道
1.退费按照《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》(鲁政办字
〔2018〕98号)有关规定执行。
2.奖学金、助学金:我院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、国家励志
奖学金、省政府奖学金,其中国家奖学金为8000元/生·年,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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家励志奖学金为5000元/生·年,省政府奖学金为6000元/生·年。
学院设有奖学金:一等1000元/生·年,二等600元/生·年,
三等200元/生·年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(约占学生总数14%)
可享受国家助学金,资助标准为2000—4000元/生·年,同时可
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。学院积极为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
位。
3.国家助学贷款
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,解决学费与住
宿费,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,在校期间利息由国家承担,
还款期限原则上按学制加13年确定,最长不超过20年。国家助
学贷款包括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与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,家庭经
济困难学生可向户籍所在县(市、区)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咨询
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,或向高校学生资助部门咨询办理校园
地区国家助学贷款。
4.绿色通道
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如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,可
在开学报到期间,通过高校开设的“绿色通道”先办理入学手续。
入学后,高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,采取不
同措施给予资助。
九、资格复查及证书颁发
(一)新生报到和入学资格复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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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根据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批准的录取名单寄发录取通知书,
报到时间与春季、夏季统一招生考试录取新生相同。
2.入学后,学院在三个月内按照规定进行政治、文化、健康
等方面的入学资格复查。对复查中发现的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弄
虚作假或有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,将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
院,取消其入学资格。
3.通过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新生,与春季、夏季
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新生享受完全相同的待遇。
(二)学历证书
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:山东铝业职业学院。
证书种类: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。
十、附则
(一)咨询方式
学院官网:https://www.shlzhj.net/
学院招生网:http://223.99.220.116:13088/
咨询热线:0631—37930013793002
学校地址:山东省威海市南海新区金海路118号
邮编:264200
E-mail:2022827391@qq.com
(二)申诉渠道
我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考试全程接受学校纪检监察
部门及社会监督,考生对考试成绩或录取有疑问的,可向纪检监
察部门反应相关问题,监督电话:0631-3793094
(三)其它
1.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。对以我
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,学校保留依法追
究其责任的权利。
2.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,以上级政策为
准。未尽事宜,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。
3.本章程由山东铝业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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